机构设置
审计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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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处是学校对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财务收支、风险管理等进行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的行政管理部门,主要工作职责为:

1.根据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,制定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。

2.加强审计队伍建设,提高审计业务水平,改进和完善审计监督职能。

3.财政财务收支及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。

4.工程项目、物资设备及服务类采购及其他经济活动的招标文件审核、合同审签,参与项目招标、验收等。

5.基本建设项目及维修改造项目全过程审计、工程量清单编制、拦标价编制、工程结算审核、竣工财务决算审核。

6.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。

7.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情况的审计。

8.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
9.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、管理。

10.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