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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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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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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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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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经费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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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工期 |
天 |
实际工期 |
天 |
延期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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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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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算送审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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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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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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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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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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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提供资料清单 |
1、施工合同(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); 2、工程结算书(原件1份,电子版1份); 3、竣工验收报告(原件1份,复印件1份); 4、工程量签证单、变更审批资料(原件1份,复印件1份); 5、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、中标通知书(复印件1份,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); 6、竣工图纸(原件1份,电子版1份); 7、审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。 注:第1-5项为必备资料,其他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。若送审资料无法提供原件,项目管理部门应核对后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“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”并盖章确认。所有送审资料均需装订并编写页码。 |
建设单位审核意见: 1、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,工程内容属实,同意报审。 2、其他要说明的事项: 项目负责人签字: 单位负责人签字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填表说明
1、工程地址:请详细填写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,要明确到所在校区、所在教学楼及具体房间等信息。
2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名称:请填写单位全称,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。
(注:建设单位指本工程项目的出资单位或管理单位)
3、项目经费编号:请填写办理工程结算报销手续所使用的项目经费代码。
4、工期和延期原因:合同工期为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历天数,实际工期为从开工到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实际日历天数。延期原因要明确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,如没有延期则填写“未延期”。
5、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及其他要说明的事项:请填写对工程竣工结算书中工程项、工程量的初步审核意见,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
6、项目负责人签字:请项目经费负责人或本工程具体责任人签字确认。
7、单位负责人签字: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。
8、施工合同: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。
9、验收报告:需有建设单位两人以上验收成员签字,对工程的施工内容、施工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价,并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。
10、工程量签证单: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经办人签字并盖章,主要材料设备需提供具体品牌、产地、规格型号等信息。
11、本表格只需打印填写表格页,随工程资料一同报送,填表说明部分无需打印。
各单位需按照提供资料清单要求的内容报送审计资料,对于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工程项目,需补充相应资料后报审计处审计。
延安大学工程结算送审表的相关内容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。